此指令可於 編輯 → 資料庫 → 重新得到刪除參考元素 中存取。

此指令會開啟一個對話框,如下圖所示,使用者可在此進行:

  • 取得所有已刪除元素的列表。

  • 依類型篩選已刪除的元素。

  • 在螢幕上預覽它們。

  • 透過勾選方塊選擇要還原的元素,然後確認以在程式區域中取回該元素。